公示通知

漯河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做好2022年商品供应和春耕农资保障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时间:2022-02-18 16:59
各县区供销社、社属各企业:
       新年伊始,我省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对周边各地疫情防控和商品供应、春耕农资保障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为确保全市商品经营安全,保障市场春耕农资供应价格稳定,现就做好2022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商品供应和春耕农资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
  当前是春耕农资供应的关键时期,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作为头等大事。要深刻认识做好今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重要性,客观分析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责任感,全力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担当、全力以赴,充分发挥“主力军”“国家队”作用,把保农资供应、保价格稳定、保夏粮丰收的艰巨任务坚决扛下来,在春耕备耕中大显身手、大展作为,全力做好当前时期的商品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
  二、做好商品供应,服务群众生活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积极采购、储备节日商品,确保粮油果蔬、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不涨价,积极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指导社有企业加强与食品企业、种养殖基地、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端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同时,注重发挥电商平台配送优势,积极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保障农资供应,服务“三农”大局
  农资供应关系到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大事。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春耕农资供应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春耕供应,确保2022年农资供应服务和价格稳定。一要加大农资商品采购力度。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及早部署,周密安排,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克服资金困难,加强协调,备足数量,保证质量,确保春耕农资供应。二要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企业要严格遵守市场价格法律法规,主动维护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带头稳定农资价格。三要着力加强质量管理。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严格农资质量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资企业及经营网点,严厉打击虚标含量、偷换养分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优质农资。四要大力创新经营服务。加快建立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促进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技培训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业生产综合服务平台,延伸产业服务链条,自觉服务“三农”大局。
  四、狠抓食品安全,建设诚信供销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预防”的指导思想,切实把好食品经营源头关,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杜绝销售各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的米、面、肉及其制品、乳制品、蔬菜等节日食品和散装食品、即食食品等作为重中之重,确保食品经营安全,树立“诚信供销”形象。

各县区供销社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全年农资、食品等商品供应服务和价格稳定工作。对苗头性、潜在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掌握,及时处理。如发生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一同上报市社。本月月底(2月28日)前,各县区社及社属企业将本单位春耕农资供应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社合作指导科。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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