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发11号文件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量: 时间:2022-09-09 15:25
各县区供销社、市社直属各企业:
现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发11号文件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发11号文件精神,推动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依据《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发11号文件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社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推动学习不断深入
1.9月上旬——下旬,要通过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学懂弄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抓“三农”、促改革、谋发展的能力。市社拟于9月中旬举办一次学习研讨会,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系统各单位也要在9月下旬前,通过座谈、视频等形式,组织开展一次学习交流。
牵头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
2.10月——12月,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要求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笃信笃行。
牵头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
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1.9月上旬——9月下旬。充分利用市社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系统媒体,集中力量宣传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精神,做好动态情况宣传报道。积极向河南经济报、中原微供销、中原合作网等媒体报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要求的体会感悟、实践举措等相关信息,并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和农情农时,进行深度报道。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2.10月——12月。广泛宣传报道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市社属各企业、市社机关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指引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下,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果和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1.9月份,要积极开展调研活动。通过集中调研、专题调研、经常性、灵活性工作调研,多形式、多渠道听取不同层级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诉求,特别是要善于解剖麻雀、剖析典型、发现规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9月中旬省社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筹备工作。
责任科室:发展与改革科、合作指导科
2.10月20日前,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调研掌握的实际情况、改革面临的矛盾问题、基层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及时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办法和意见,转化为推进综合改革的具体政策举措。
牵头责任科室:发展与改革科
四、持续深化综合改革
1.10月底前,落实全国总社将下发的《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市供销合作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强化改革举措,细化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动中发11号文件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牵头责任科室:合作指导科、发展与改革科、企业服务科
2.2022年底前,力争综合改革有所突破。一是聚焦主业,贯通网络,构建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流通服务体系。二是因地制宜夯实基层基础,在组织上和经济上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三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
四是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构建双线运行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五是理顺社企关系,切实管好资本、放活经营。六是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推进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着力提升干部职工队伍能力素质。
责任科室:各科室
3.9月——12月,定期督导通报。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要求作为督导重点,积极开展实地、电话、视频等多种形式督导。按照市社下发的《漯河市供销社2022年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书》要求,定期通报各县区综合改革进展情况,指导各县区持续深化综合改革。
责任科室:合作指导科、发展与改革科
五、扎实开展“五为”活动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发展第一要务,将政治理论学习与思想解放创新结合起来、将高质量党建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将党员能力提升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出谋划策办实事、担当作为践使命”为主线,以推动供销系统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目的,聚焦“五为”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动员系统党员干部为供销系统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为直属企业和基层社纾难解困,促进供销系统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不断推动全市供销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牵头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
六、落实有关要求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指导,确保学习有收获,调研有成果,改革有实效。
2.集中学习调研要于9月底前完成。市社将于9月底前向省社报告学习调研情况,提交专题调研报告。
3.各县区供销社、市社直各单位于12月1日前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要求的综合改革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社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