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建议
点击量: 时间:2024-05-29 09:18
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总社提出如下建议:
1.核查小农户占比。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是政策红线,不符合的部分一定不能补助。小农户服务一般包括与小农户、村两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签约,服务对象流转小农户的土地属于其他40%部分。各地要做出详细的核查,做到服务合同全覆盖,结果报省社。
2.核查服务过程。同一地块的服务只能补助一次,不得同时申报供销社和农业部门的补贴;不得将自身流转土地纳入补助范围,这是政策红线,各地不得私下突破。发现问题,立即报省社。
3.规范土地托管合同。完善下年度托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具体位置、边界等信息,确保位置清晰、精准,可定位。
4.完善服务全程留痕机制。在现有服务留痕机制下,2024年度开始,原则上农机作业要安装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覆盖耕、种、防、收全过程,从小麦托管服务开始,各地提前做好作业留痕。省社将实时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录入相关作业数据。在防的环节,服务轨迹避免与农业部门的一喷三防相重叠,可做其他时间的其他防控服务。
5.优选服务主体。按照抓大放小原则,优先支持系统农服龙头企业,特别是省、市、县三级,市、县市两级联合持股农服企业承担任务,这是总社政策支持方向,各地要加快龙头企业培育进度,加快多层级持股平台建设。按照供销社主导原则,优先支持供销社全资承担任务;其他供销社参股企业和实力较弱的服务主体(如部分基层社)可联合承接任务的龙头企业做好作业服务,打造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