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供销社:
依据全国供销总社通知精神,近期一些地方反映,“全国供销农村电商合作联盟”(又称“全国供销联盟”或“供销联盟”)频繁发布信息,试图与地方供销合作社联合开展业务。经全国供销总社核查,“全国供销农村电商合作联盟”未办理社会组织登记手续,与总社无任何隶属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系统内各单位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不得与“全国供销农村电商合作联盟”及其所属机构有任何形式的经济和业务往来,避免被利用,给供销合作社系统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社会风险。
请将此通知精神传达通报至各县级供销合作社。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6月27日